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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借阅规则
发布时间:2021-04-16  查看次数:
1、学生每人每次最多可借7册图书,借期60天,可续借一次。
教师可借10册,副高职称以上可借15册,工人及退休人员可借3册,借期均为180天。
2、如出现中途退学、毕业离校、教职工辞职离岗等情况,需归还所借图书并到还书处办理结清手续,然后到办公室盖章。
3、借阅图书时,请仔细检查图书,如发现有非正常损坏或污损,应及时告知管理员进行相应处理。
4、图书借阅期间请爱护图书,请勿污损丢失。
v 超期:如有逾期未还的图书将不能再借,待归还之后方可继续借阅。如逾期时间超过30天,需在图书馆做一天义工;超期60天,需在图书馆做两天义工,以此类推。
v 损坏:读者对图书造成损坏的,如:批点、涂改、污损等情况,情节轻者以口头教育为主;情节严重者,若已影响图书的继续流通,则要求赔偿所损毁图书的原版图书。同时,根据图书损坏情况,需在图书馆做相应时间的义工以示惩戒。
 遗失:读者若不慎遗失图书,需购买所遗失的原版图书代为归还。
 出现以下两种情况,将会影响借阅。
     1、卡中存在超期图书,将不能再借(即使所借没有超过7册)。
     2、卡里所借图书超过7册,将不能再借,需归还之后才能再借。